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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 
【发布时间:2010-05-18 09:49:57】 【点击量:2292】

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 
发布时间 2010-05-17


    一、危害公共安全案    
  第一条  [资助恐怖活动案(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)]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
  本条规定的"资助",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、提供经费、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。"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",包括预谋实施、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?"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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